除了男二缠着女主的铺垫牵强外,其余剧情顺畅,帮别人实现大大小小的愿望,所以会有点碎,从而利用金手指在一个世界里拥有不同的身份,感情戏算不上多,一直是在逃避。(假渐修)
有一种魔叫古月方源
追《蛊真人》有三四年了,对方源这个主角有着一种特别的情怀。最近又看见许多书友对此争论不休,忍不住写写我对方源的认识或者说是我在他身上寄托的情怀)
方源是矛盾的。他既有理性的思维又有疯狂的梦想。他既有孤傲之心又有自知之明。他既是放纵不羁的,又是严于律己的。他既是睥睨苍生又不小看天下英雄。他是无情得可以杀尽苍生,又可执著得不顾生死,
如此矛盾,又如此合理。也正是如此让他有难言的人格魅力。
从大的方面讲,他是现实的,亦是理想的。
他是现实的。很多人说他不现实,无情得不像人。但我想说他不仅有人性,而且有超越常人的人格力量。卡尔帕斯曾写道“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苇草。”"思想形成人的伟大"而方源就会这样,他总是思考着,辩析着,用理性对待万事万物。反观白文主角只会凭借热血冲动来做事。而人性的另一个方面在它会“知不为而为之"。人与猴子的区别在于,猴子不会去拿近乎不可能的香蕉,两人却为万分之一可能去拼搏,去追求梦想。而方源就是如此的执著,如此坚定自我价值。人不应为别人而活,只应为自己而活。而所谓的善恶道德远远无法表现人性,毕竟它们是人编出来的,又有何定论,大多是以己度人罢了,而人多是虚伪,又如何表现人的本质。
他亦是理想的。大多数作者写文章不是为了写自己,而是写自己心中之渴望。蛊真人就是在写自己心中的渴望的理性,自由,执著。只不过为它披上魔头的外衣,(但许多人只识表不识其里)让它更加偏激,更加震撼人心。而大道无情,太上忘情又有几人做到。但做不到没关系,只是仰望便足以给人以力量与信念。用一句名言形容作者很形象“不是无情,只是痛恨自己的多情"。并非无情,只会不想多情,因为情感会淹没理性,会掩盖不公(人情社会的腐朽),会让小人篡夺你我之权利(庄子曰”“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自己体会吧)所以作者追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另一种自由。
他是如此有人格魅力。面对挫折,他说“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这是他超然的自信
看万物都是一视同仁,众生皆是平等。
“所以少女的死,一棵树的死,没有区别。
但在凡夫俗子的眼中,少女的死会引起他们的愤怒、仇恨和惋惜。若换做少女吃熊,他们却不会觉得有多过分。换做一个老太婆被吃,他们心中的惋惜就会夫大降低。换做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凶手被吃,他们会拍手称快,反而大声叫好。
万物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自然是公平的,不讲爱恨,是无情的,从不会区别对待万物。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整个广袤的自然界,对于深邃浩瀚的星空,对于滚滚而流的历史长河,又算得什么呢?死了就死了,谁能不死呢?什么少女、老太婆、杀人犯,都是卑微!低贱!刍狗! ”这是他的理性
“人生匆匆百年,如梦幻泡影。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什么?无非是走上一遭见证精彩罢了。我虽然不想死,但却不畏惧死亡。我已走在路上,纵死不悔。”这是他的执著
“人的一生之精彩,在于自己追逐梦想的过程。不必苛求旁人的不失望或者喜欢。
走自己的路,让旁人失望和不喜欢去吧!”这是他的自由
"千万不要低估旁人的智慧,往往只有蠢才才会认为别人愚蠢。”这是他的自知
可笑的是,有些人总是把梦想当作中二(中二是做白日梦,而方源却理性而自知),
把理性当变态,把执著当愚蠢,把自由当纵欲,把自信当傲慢,把自知当作懦弱。这些人不是见识短浅就屈服于社会,又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掩耳盗铃罢了。或许他们更加世故圆滑。但正如萧伯纳所说“一个理智的人会让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而一个不理智的人则会坚持尝试让这个世界去适应他。因此,这个世界所有的进步,都依赖于这些不理智的人。”
方源也不需要别人的承认,不需要黑暗的标签,亦不需要洗白。他早已"辩乎荣辱之境,定乎内外之分。"
有一种魔叫古月方源,他的道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由。但他的道不是纵欲的狂者,亦不冰冷的机器,只是他的道罢了。遍观大道,唯有方源!唯有方源!罢了
步步艰难生死危,慎思明辩争生机。
冷眼看遍众生象,坚心历尽红尘劫。
大道无情我亦更,天地不仁他作嫁。
众生阻梦斩众生,天命违心逆天命。
一心一梦一真魔,身在路上心无悔。
狂歌纵笑踏大道,心性直指永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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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女主就好像有种莫名的优越感似的,任务也完成的很快,好像没什么难度,就跟那些穿越女一样,觉得什么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还很小白,但是书荒或者无聊的时候给来打发时间什么的还是可以(何须酱)
天灾降临,
地球,变成屠宰场,
游戏,是决一雌雄的地方,
这是一场生存游戏。
生,还是死
没有大开大合的语气,文笔细腻,
但是,拿来紧迫神经确实再适合不过。
仅仅一个动作描写,
就可以让人跟着作者的笔锋,
起承转合,听笔下的人物情绪起伏。
喜欢这句,游戏并无特殊。
不过,我在用生命来玩这一场游戏。
――生?死? 其实还有第三种。
――我生,但是我的灵魂却如同一个死人。
――我经历过死亡的痛楚,
来自朋友的背叛,还有最开始的无助。
――然后,我死了,但是我决定下一次更有意义的活。
――为自己,为生的机会,家人,前世。
本文不小白,女主心狠手辣,
也不是乱救人,
也不是没脑子才会去森林。
如果看到佣兵还是不愿意看下去,
后面也不会再吸引你!
女主很强,单打独斗,
不过强中自有强中手不是最强的。
再强也必须要合作,所以本文,
还是有合作倾向的。
女主会慢慢的身边聚集很多人,还会慢慢的成为领袖一样的人物。
为了生的希望会慢慢的变强。
文章后面很精彩,
希望,友友能够一起讨论一下。(翩翩佳公子)
秦云特别厉害,众神之主,拥有逆天阳魂,九阳神魄,奇纹之术无一,武道成神,从曾经的被人斯凌到万人敬仰。有绝对的信心和实力(爱我吗)
没有来生,很高兴我能遇见你——在茫茫的书海中。
你的文风并不华丽,却有一股难以言喻的魅力囚禁了我的心——在你的世界。
闭着眼,我可以想象着:
在浩瀚的宇宙里,有一只黄色的小鸡,它的名字叫“堪萌萌号”,上面有一只白色的小啾,哦,它还有点秃,此时,它正在睡觉,在漫无边际的宇宙里飘荡,只有自己一个人,感觉有点孤单。
后来它遇见了一只鮟鱇鱼,它有一盏好明亮好明亮的灯,照亮了漆黑的世界,也照亮了小白啾的世界。
“以后的路啊,再也不会是只有你一个人走了。”
穆根根是一个人类,他却有很多机器人亲人,有小a爸爸,阿尔法伯伯,埃塔伯伯,贝塔伯伯,派伯伯,伊普西龙伯伯还有一个机器人弟弟——西格玛!
萌萌呢?它陪着奥利啾呢~在堪萌萌号不小心被陨石碎片砸到了,于是奥利啾登上了鮟鱇鱼~\(≧▽≦)/~啦啦啦啦~
后来他们遇到了一艘幽灵船,它叫白云朵朵~(途中收获了没有时间的钟表+恶魔的蜜语甜言+刺客之刃(*ˉ︶ˉ*))为了送他回家,穆根根和奥利啾遇到了三头人~后面来到了M7星球,遇见了朵来女士和吉米~
白色的M7星球上有着奥利维亚和穆根的机器人,从此,不管奥利维亚和穆根以后会走多远,不管他们日后会不会分离,他们两个人的机器人却会一直留在这里,彼此邻里,直到他们的零件腐朽到无法使用为止。
后来啊,穆根根和奥利啾去到了学校~他们彼此学习成长着。因为一切信号都被拦截,只允许在规定时间使用内网,亲友交流只允许使用最原始的纸张,由校方统一接收、经过仔细查看后再统一分发!所以穆根根和奥利啾都是浪漫!地沟通哒!~\(≧▽≦)/~
还认识了小雷龙多比,道格,克里,戈多,多姆拉,布莱德~奥德院长,阿尔戈斯院长~康顿大将和罗思塞元帅~生命繁育系的穆兰莎女士~料理系的各位老师(~*ˉ︶ˉ*)~还孵出了一头大角!阿尔法伯伯还开了一家包子铺~\(≧▽≦)/~
后面啊,时间流水般的逝去,穆根根在军训得到的徽章上却永远凝固着登陆者号——“我会保护你”。登陆者号的消失也同样凝固在我的心里,这不是无意义的,它的消失使我看见了书中大多数人对机器人对智脑的看法,它的消失同时也是存在。
放假了,当然要回家啦~嗯,奥利啾还有了好多条破洞裤裤~\(≧▽≦)/~啦啦啦。枕着一张为零的存折和一条破洞裤裤简直不要太有爱~话说,西格玛又被奥利啾嫌弃了~嘿嘿~
穆根根一家和爱多里商业街的众人(开鞋店,医术高强的巴亚蒂太太,文具店的科林老板,糕点铺的托尼老板,饭店的可米老板和可米老板娘,甜品店的玛雅小姐,丧仪店的迦南,书店老板阿克,服装店的玛利亚小姐,冷饮店的玛利亚婆婆,不知道什么店的约翰老板,蔬菜店的乔老板,海鲜店的妮妮,药店的张老板,修车店老板布尼)一起去了默多尔星系,机器人们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在一张纸上,后来又签了九张单据。这九张单据被一个机器人拍了下来分享给了其他人,保存在了自己内存不大的硬盘里——能够像人类一样去旅行的机器人,真好啊!对于机器人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伟大,足以存入它们的硬盘里的事情。
途中,穆根根和奥利啾还救了一条鱼!金色的鱼美人
!还遇见了一只操着一口正港帝都贵族堪塔斯幼崽腔的灰毛小胖啾普伦古力和西瑟夕里·罗·纳什基尔大人o(≧v≦)o
嗯,多里上面有好多好多的龙骨树,上面有乔老板的字和有关罗斯维尔的记忆,“即使我得了再严重的健忘症,连自己的名字都快忘掉的地步,我依然会记得有关你的所有。”乔老板做了一个梦,我也做了一个梦,它有个好的结局,以此来换我的心酸。
嗯,艾尼拉拉就是一棵树!上面有好多好多的会飞的珍珠鸡哟o(≧口≦)o,奥利啾还在这里又弥补了童年——上了一次小班~\(≧▽≦)/~啦啦啦,飞不起来的堪塔斯幼崽233知道真相的我默默安慰奥利啾啦~
“奥利维亚最擅长的事就是忍耐。”莫名就有点心疼。
后面奥利维亚飞起来啦~原因——一地鸡屎!奥利维亚真是一个爱干净的好小啾!
然后派伯伯再次出场啦~派伯伯的眨眼我可是印象深刻!简直不要太可爱(*ˉ︶ˉ*)
呐,悲伤的机器人派就被大风吹跑了,
然后又被穆根根和奥利啾乘坐着“白云”拉回来啦!
嗯,珍珠鸡也是好珍珠鸡。
法尼亚是世界树先生维尼的故乡,是家,是回忆,更是不想让别人忘记的存在。而朵拉更是维尼先生最想见到的人,“即使有很想要见的人,即使非常非常想要离开,可是——舍弃了自己的愿望,他选择为了其他人留在原地。”
而爱多里的邻居们哩!一路在攀爬世界树,一路在原地等待!曾经的奥利维亚根本不相信好人的存在,他从来没有碰到过。不过,从现在,这个观念已经悄悄改变了。
而在巴绿尼,穆根根赢到了包养奥利啾的钱钱~\(≧▽≦)/~啦啦啦,奥利啾也要加油(*ˉ︶ˉ*)存折都交给穆根~
阿尔法伯伯的生意又开发了新东西——“粉饼”!还记得艾兰达送给穆兰莎教授的粉饼(面粉)吗?看来它又被改头换面了!灰白和大花还生了一颗蛋,为此穆根根买了一台自动孵蛋器——未来的萌萌酱!新世界的大门从此打开——未来的人类好多都是卵生哒!
再后来——穆根来实习啦~三号食堂的食谱也是超级厉害!以假乱真料理的终极造假术!奥利啾也要实习啦!堪塔斯=看他死!西瑟先生的乐队!奥利啾最喜欢啦!不过脱脱兰海达是什么鬼?奥利啾失踪了,奥利维亚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等待着被营救的机会只有1%!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目前的奥利维亚只是个优秀的青年,多他不多,少他不少。然而,对于穆根和机器人人一家来说,他却是必不可少的家庭成员。所以,无论多远、无论多艰难,穆根都会找到奥利维亚——带他回家。”
而对于布尼老板来说,这次旅程是他人生中必须要去的一次——
不能和你们一起起航,但是,至少可以把你们带回来。“我们回家了。”脱脱兰海达破门而出的那一刻,布尼——布尔法特·莱茵说出了漫长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由于是真空环境,他的遗言没有任何人知道。至死,他的眼睛都是睁开的,帝国灿烂的星空倒映在他灰色的眼珠上,无比静美而绚烂。
他的生命始于星空,终于星空。
“黑色的钢羽取代柔软的绒毛,奥利维亚与穆根已经成为优秀的青年。
然而突如其来的入侵撕破了和平的生活,战火从机械之城燃烧至整个帝国。
无论是人类还是机器人 为了保护自己的朋友、为了捍卫自己的家乡、为了守护自己生存的这个世界——他们拿起武器,毅然从军!
亲情、友情、爱情,再被袭击的白露星中交织成网。毁灭一切的射线从天而降——灭世之星冲天而起!
当我伤痕累累、无力再战之时,唯一想要回去的那个地方——就是家。”
石头,圆圆,小黑,二十一号想要回家!主人没有忘记自己真的很开心! ^_^
“机器人与人类真的不能平等吗?”
肯达大师和机器人约翰“不是忘了带你,而是忘了带药,忘了带收藏品吗?”
“他应该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跟了上来,不敢光明正大地出现,他把自己和工具放在了一起……”
很多时候,我们也许会因为习以为常忽视一些最基本东西,但,想要重新想起来并不难,因为我们彼此的心都是热的。
“如果机器人可以像人类那样拥有来生,希望下辈子可以回家去,每天好好买菜,看管家畜,认真为主人服务,然后……再也不要离开家了。”石头和其他五十台机器人执行着炮灰的任务。
不是塑料或者金属堆积出来的死物,人类第一次意识到身后这群驾驶着飞船,为他们阻挡敌人追杀的机器人也是独立的生命体!为了帝国,就连作为黑星人罗罗亚大叔也要上战场啦,许多黑星出来的人总算能获得一个正式身份了。不论未来怎么样,只要还有帝国,就任有希望!
天空——
变成了红色
西瑟夕里眼中的小胖也变成了红色。
西瑟先生,我一直无法变成人形,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天吧?
能够保护西瑟先生,不因为胆怯或者害怕而错过这么重要的机会。
毕竟 如果我可以变成人形的话,这个时候一定忍不住变成人形啦?
西瑟先生,普伦古力是个胆小鬼,您知道的。
——我想,我依旧保持着原型,目的就是能够时时刻刻保护着你。
不要走黄色的路。
“乖宝宝,你是男子汉,不哭哦!”
“乖乖站在那里,不要动。”
“不要把我送到孤儿院”
“回去见到奥利维亚的时候,你可以亲手给他。”
嘿嘿~西瑟先生说白露星的太阳花幼儿园很好时,就已经打算助攻了吧~~\(≧▽≦)/~~啦啦啦养鸡专业户什么哒~新身份不要太好玩。
穆根根变猴子梗也很好玩(*ˉ︶ˉ*)
穆根根:可是我平时一点也不喜欢吃香蕉(我爱吃鱼,我都抓了多少条了~)
果然,穆根根是一头重种恐龙!
在只有一盏鮟鱇鱼点起的灯笼的深海里,他们终于在一起了(*ˉ︶ˉ*)
奥利维亚!妥妥的真·雄性·堪塔斯龙生赢家!
真·龙生赢家不解释!
“请求你,永远待在我的身边。”
这样他就永远是“你的奥利”了。
穆根根和奥利啾都不是普通人,而苏梅格却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被命运玩弄的人。如果因为惧怕未来而采取的行动注定不会成功,苏梅格不是一个纯粹的坏人,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好人,他会因为奥利小时候的遭遇而感到难受,会因为小雷龙布雷的死亡而悔恨,他没有做出伟大的事,从性格上来讲,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会害怕死亡的普通人。
嗯呐~最后那只小白啾——路德维希·狗蛋·狗剩·穆,还真是一只好小啾!每天自行狩猎还会打劫的神奇小啾,一出生就已经点亮抢食技能的幼崽真是萌萌哒!
这个为你而生的世界里,时间与空间,西格玛终于抓住了里面唯一一个完美的圆。
相信命运的奇妙性,毕竟我读过一篇关于农民儿子与贵族儿子的故事,其中的那个贵族儿子小时候落水被一位农民救了,贵族原本许诺给农民财富,但农民没有接受,于是贵族资助了农民的儿子上了医学院。贵族帮助了农民,农民帮助了贵族。后来啊,农民的儿子研发了青霉素,而贵族的儿子也刚刚好因为青霉素而存活了下来。
我相信某些特殊的命运,特别是当你遇见谁的时候。就拿我遇见《没有来生》一样,这是命运。
我会爱上你。
不只是感动,你带领我重新看待了这个世界。
好人总会有的,除恶扬善的也不一定是英雄。
我会等待着,也会为你而做一名骑士。
你会在这,无论多久,多远,我也会愿意为了看见你,不顾一切。
There Is No Afterlife.
But I can see you again.(阿十九)
★★★★就很奇怪这本书为什么没书评呢。个人认为是快穿里面的一本清流,情节故事啊都很新颖,很少在别的快穿里找到类似的。女主的性子也敲棒。(宋冗词)
说实话,这篇文文笔并不是说有多好,没有什么特别宏大的场面特别热血的描写 。但是那些语言读起来很真实,很有生活气息,作者的脑洞特别大,许多场景的描写,特别有画面感~(叫我白夫人)
一个开创国术流、洪荒流,不论如何诋毁,月票连冠、横扫起点都是实至名归荣耀的大神作家,一个不满起点黑幕高调跳槽纵横的狂傲作家,一个没能在新巢穴一飞冲天的惋惜作家。
梦入神机这人算是个传奇,早年在起点以国术流洪荒流开山鼻祖的身份奠定了其大神作家的实力,坐拥神机营这个可以说当时主宰起点一半风云的庞大粉丝群,他的人生本应该是高歌猛进,和唐三一争高低的。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来了,梦入神机突然高调转移至纵横,随后彻底与曾经的一切告别,包括他的笔力与思想。
阳神尽管有被人诟病的瑕疵,但瑕不掩瑜,在早期网文界阳神称得上佳作,而在如今的网文界,阳神同样没有沦为二流三流的趋势,仍旧是值得一提的作品。
由此可见,梦入神机的笔力毋容置疑。
按照惯例,这么一个屌炸天的作者,他到了纵横最起码也能维持原先的实力,即使后续作品无法重现阳神的荣耀,但最起码也不会沦为白文作者吧?
事实证明,我错了,错的很彻底。
永生,梦入神机入驻纵横的第一部作品,从这部作品中,我再也看不到曾经那个笔伐锋利的大神,从情节中再也看不到主角的锋芒毕露与杀伐果断。
我只看到了一个四海皆为敌的魔头,只看到了一个唯我独尊,众生跪拜的吃人鬼。
由此可见,梦入神机脱离起点的确是迫不得已的,他在纵横的永生,字句之间的杀气重到了本人代入主角视线都感觉不可理喻,甚至是胆寒。
其实我看小说时间说短也不短,说长也不长,起码也十来年了,从最初的百无禁忌,到后来的精挑细捡,再到现在的百无禁忌,说实话,看网文就是图个乐呵,不论是中原五白的小白文,还是猫腻烽火之流参杂私货的文青风,我基本都可以看的津津有味。
看网文就三点,首先要清楚自己看网文就是为了乐呵,就是为了爽,其次就是不能太过计较,快餐文学真的经不起推敲,别带脑子,或者稍微带点脑子就行,最后,不要用上帝视角,不要上帝视角,不要上帝视角,重要的事说三遍,代入主角视角,然后yy乐呵就ok了。
然后永生和圣王……o个几把k啊!
卧槽,全世界都看方寒和杨奇不爽啊?都想把你俩个按在地上摩擦啊?我承认修仙界弱肉强食,修士惨无人道,但也不能这么玩儿啊!
这tnn玩个蛋啊!屁大点事杀人灭口,株连九族,敢情我看的不是玄幻,是tm的宰猪手册和吃人大全?
杀人没啥,夺宝没啥,但吃人是不像话的,鲁迅曾经说过,杀人不过头点地,吃人算什么事?畜牲不到万不得已还不对同类下手呢。
当然,这些都是笑谈,梦入神机离开起点以后,显然经过了一次堪比洗脑的反思,他的作品从阳神跨越到永生,从这个巨大的跨度,可以看出梦入神机的确改变了。
而这个改变,说不得对错,但收入肯定是大大增加了。
永生和圣王,将小白文核心的爽体现到淋漓尽致,被配角蔑视、打压、欺侮,随后主角再蔑视、打压、欺侮回去,这一来二去,贯彻了爽这个理念,但一成不变的杀人杀人杀人,变着法杀人,变着法让配角智商为零被主角杀,变着法让主角吃人,可以说大部分读者,非死忠粉是很容易审美疲劳的,而且杀气腾腾到没有近乎感情,对配角只有臣服和死亡两条选择的主角,也让部分正常读者不买账。
当然,最让读者难以接受的,就是配角事无巨细的想杀主角,灭主角满门,然后被主角杀,被主角诛灭九族,贬为奴隶,或者一口气吃掉,这不是降低角色智商,这是让角色智商清零。
永生和圣王,两本将吃人流渲染到无人缨其锋程度的作品,从字里行间我能够看到经过反思的梦入神机,不再是那个让读者惊艳的大神,而是一个沉浸在杀伐yy之中,沦陷在小白文套路之内的大白。
他用最精炼的文字,诠释了什么是人性的极恶,并用这种常人难以接受的品性驾驭起主角。
于是,永生和圣王不再是梦入神机的翻身仗,而是他跌落神坛的自我放飞。
在我看来,永生和圣王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相比起寻常的小白文,这两本作品更加的极端,梦入神机大概是想通过这种极端的写法,以此区别自己和普通小白文,但却弄巧成拙,极致的杀伐所标榜出来的,不是让读者拍手叫好的酣畅,而是被吃人流反胃的厌恶。
总得来说,对于部分心底愤世嫉俗的读者而言,这绝对是一本上佳的yy发泄之作,但对于普通读者,奉劝一句,敬而远之,吃人真的不是你们(包括我这个试毒的草民)这些凡人可以理解并接纳的!(违规昵称)
作者:熊猫胖大
类型:@无限流 @抽奖系统 @执掌流 @后宫文
字数:200万
状态:连载中
位居科幻榜前10名【现在的位置不知道】
吐槽:【1】这本书是我1年前放进养肥区的,直到最近才拿出来从新看。
【2】总体来说是本爽文,但不得不承认即使它是爽文也是目前我看的爽文类型小说里为数不多的不会让我感到恶心的爽文,毕竟有些作者功底不行即使写爽文也写的很老套,而老套的情节绝大多数都不会受到欢迎。
【3】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点评:【1】作者有很强的种族歧视和排外观念,虽然我理解这样的想法,在外人面前也是批评这种观念,但我想说的是,作者你很对我胃口,真巧我也是。
【2】这本书的内容构架的主体是作者自定的洪荒世界的设定,前期去的世界一般都是和西游主题有关的世界与零散的武侠世界,我估摸着后期可能会写龙珠世界,因为文中很多次提到了龙珠,而且作者也写了些二次元的世界,所以可能会写到。
【3】主角的性格是那种非常理智而且有种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的感觉,喜好看书,这一点作者在文中也强调了很多次,也是为了着重体现主角的涵养与气质。主角有大男子主义,而且这点很符合绝大多数读者的喜好,巧了,我也有。附:大男子主义不是直男癌,最近碰到好多神经病张口闭口直男癌,我是真的怀疑他们【她们】不是听风就是雨没有自己的思想不懂什么意义就乱讲乱污蔑,也是醉了。
【4】这本书就是爽文,收后宫什么的比起种马文来说很节制了,而且也没有许多小说男主那样的虚伪。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一个女主是都市的。附:因为都市有个女主很难,很难写好,才上中学的女生就说什么同生共死的可能么?开玩笑呢三观都没树立好就在一起了也是醉了。
【5】心智成长什么的,几乎没有,因为从开头到现在主角的心智一直都是成熟度MAX。
【6】因为是爽文,所以智商还有有降低的,毕竟你看的不爽怎么叫爽文呢,女主的话前期因为就2个所以个性鲜明,后期的话就后土一个描写的非常细致。
【7】由前期
问题所在:【1】因为是爽文,所以强行降低智商有些地方看的有些难受,不过不多就4处,其他的还好。
【2】作者设置的理论体系从开头我就没见他写全,虽然后面有补上,不过还是看的我迷迷糊糊的。
【3】主角的女人如果稍微少一点,真的不需要太多,稍微少一点多一些日常就更好了。
本来写着写着就写进去很多私货,后来又让我删了,因为这本书就是爽文,所以各种心态转变啊等等没有写的必要,况且主角的心态一直很稳。(阳光下扯痛嘴唇拼命微笑)
跟别的做品不一样,关注点在战争后的心理创伤!他们爱情很感人,我不知道这是个悲剧还是大团圆结局,或许在男女主眼里,这是幸福的,至少他们有10年的幸福婚姻生活。但对于大多数人的理解来说,可以说是悲剧,啊瓒最终没有走出来,幸福的生活只维持了10年!但是,我相信,宋冉是幸福的,因为她的啊瓒爱她胜过一切!
这是一本优秀的书,真的很值得看!也为那些在边疆国外维和的兵哥哥点赞,正因为有你们,我们才有现在安稳的幸福的生活,谢谢你们!(夏尛沫Eva)
温华当年狗刨江湖之时,不愿意相信他的兄弟,是那个名动天下的北凉世子,一个家世无双,容貌无双,却一同在这个他们向往的江湖里,吃着地瓜红薯。
当下和裆下都很忧郁,而后在京城繁华之地,色艺双绝的李白狮在侧,春秋十三甲的黄龙士在前,温华变成了温不胜,一个靠木剑闯出了些许名头的剑客。只要背弃那段狗刨人生里面认识的那个和自己一起吹牛的膏粱子弟,就可以美人入怀,名动天下。结果却是断了一臂还了债,一身鲜血滚出门。当时的温华,是爱着那个色艺双绝的李白狮的,也希望在那些鲜衣怒马,名剑傍身的江湖里,有一个这么倔强而卑微的人,用手中木剑,揍他娘的仙子和公子,去他吗的侠客和神仙。然后自顾自的说,好贱啊好贱。 这就是温华,用剑,永远也不会有李淳罡的“剑来”重返陆地神仙的春秋剑甲的豪气,天下事无非一剑的事,因为他没那个胆子。也不会有邓太阿的随性潇洒,善恶是非黑白事,与我都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有剑,因为他一身俗气,一心想着的都是吃穿住行。
但是,他是一个剑客,一个比前面历代都有志气的剑客,一个要用木剑练车天下第一的剑客。故而他可以俗气,也可以不豪气,但是不代表他不能有剑气,更不能说他的剑真的就是贱,所以放弃剑,剩下的,或许真的只有贱了。 我看这本小说,有许多共鸣之处,蚍蜉撼大树,可敬不自量的轩辕敬诚,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黄三甲,也有曹官子三问天下以为情。但是我觉得,我北凉铁骑甲天下,那是因为天下皆敌,自然天下无敌。我辈读书人从来都不是要求你个过天门以求长生,装的都是这天下人,让天下之人事,皆可以有不平则鸣。老黄剑走六千里,最后风紧不扯呼。这些都有感触,所有矛盾都集中在了主角徐凤年身上。这个看似拥有一切的人。武功天下第一,却不能笑傲江湖。三十万铁骑无敌于天下,却只能为这骂了他两代人的中原,镇守国门。很悲哀,也很心酸。
其实多年前我在幻想人生的时候,都希望自己如徐凤年一般,天下事态都要因我而走向。那个有天下责任,红颜无数的男人,连狗刨江湖的时候,俊俏的脸庞都能多讨来一碗水的男人。 我相信每个男人都幻想过江湖,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看不惯着滔滔的浊世,用手中的剑,鸣心中之不平。 可是现在想来,我们都是温华,那个平凡而又有梦想的小人物,他平庸,普通,甚至于下贱。但是书里的结局,让这个人不在普通了。为了当年的义气,放弃的是可以不凡的前程,残废的回到那个家里。像个男人一样去酒楼里面点头哈腰,只为那淳朴的哥哥,一个老实的庄稼汉,不再蹲在门前掩面而泣。
最后遇到了那个平凡的女子,小镇里出了名的好姑娘。之于李白狮,那就是个笑话,但是李白狮永远也得不到的,是温华站在姑娘家门口陪着笑求着她的哥哥让她们的妹子进去看看,而用那残废无力一身也提不起剑的手倔强的牵着她。为了给她过上好日子而起早贪黑的在那酒楼里干活,被人取笑之于,却也能会心一笑。温华从此不练剑了,温不胜也就变成了温小二。那份义气陪掉的,是整整一个江湖。 最终,在酒桌之间穿行,听到了自己兄弟说出京城温不胜的剑法逼退武评宗师拓跋菩萨时。其实我想问问温华,热泪滚滚流下时,是否无惧无悔亦无憾了?
而最终,我所欣赏的,其实是温华的那份善良,可以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也可以前程似锦后会无期。支持他做到这份不凡的,其实是心底的善良。我很木讷,也嘴上不饶人,但是真正的侠,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东西。除了那些什么天赋努力智慧之外的。一定有这份善良,这份可以在心底里埋藏很深很深的善良。但是这份善良带给你的,也许是那个最坏的结果。但是这他妈又如何,这个世界上有的就是这么多聪明人,被黄三甲用人性最坏的本质去揣测,所以黄龙士算无遗策,最终败在了温不胜手里。 这天下芸芸众生,有几人能成那文武双全的徐凤年,不过都是温华罢了,但是又有谁人能说这温华。就比不上徐凤年,不能在历史之上,画他娘的一笔涂鸦丑字。(源)
我是真的喜欢这本小说,超级喜欢,所有的人物设定,夏新,夏夜,冷雪瞳,舒月舞,祝晓萱,莎忆,夏诗琦,所有的所有,都是我的最爱,我爱这些人,爱她们的性格。
我希望我是夏新,我有一个最爱的妹妹,还有一个诗琪妹妹,有所有我的最爱,有命中注定的冷雪瞳,喜欢调皮可爱的祝晓萱,喜欢古灵精怪的舒月舞,我真的好爱好爱这些人,我希望他们一个都不要离去,我因为要高考,所以有两个多月没有看,看完之后,再看最新的两百张,我就发现,世界都变了,物是人非了,月舞分手了,晓萱不理了,莎忆离开了,雪瞳也走了,就连最疼爱的妹妹,也被抓走了😭😭😭一切的一切都已不在。
他们已离去,我却仍旧心痛,我好痛,心真的好痛好痛,虽然我站在夏新的角度,站在男朋友的角度,我并不太喜欢月舞的性格,但她毕竟是夏新的女朋友,是用心爱过的人,是动过心的人,是在一起过的人,是陪伴在身边一年的人,是曾带来欢笑的人,是让夏新的世界春暖花开的人怎么可以说分手就分手呢,虽然我一开始就知道夏新的另一半是雪瞳,当然,我也一直希望他和雪瞳在一起,可我和夏新一样,讨厌分离,不喜欢离开,为什么夏夜如此轻易的放弃了他的妹妹,这可是他最爱的妹妹,也是我梦寐以求的妹妹,愿意用心去守护的妹妹,怎么可以就这样让别人带走,这不是我认识的夏新,我认识的夏新,是帅气的,阳光的,会为他人着想的,是乐于助人的,不是整天和王云中花天酒地的,不是爱喝酒爱抽烟的,不是和不认识的姑娘搂搂抱抱的。
如今的夏新让我感觉很恶心,我作为一个男生,我看到月舞和新在一起时我也会激动,看到晓萱第一次亲新的时候我也会兴奋,看到新和月舞在山洞发生的故事我也会流泪。。。。很多的很多,都让我感动不已,我是真的爱这本书,我也喜欢英雄联盟,虽然我只有30级,但这本书,饱含了我所有的爱,所有的感情,我也会为夏新和月舞伤心,我也会为夏新和晓萱开心,我更会为夏新和雪瞳着急,我怕夏新想不起来雪瞳,怕他们不能在一起,可我最怕的还是失去夏夜,我最爱的夜之公主,是吾要用一生去守护的夜之女皇,库库库,吾的夜之女皇,咱的夜之半身怎么不在咱的身边?????
说好葛哥要陪咱家一辈子的呢?在咱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何处呢????诗琪这么可爱的妹妹,这么暖色调的妹妹,夏新你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为什么一个个你爱的人,都离你而去,你的责任呢,你当男朋友的责任呢,你当师乎的责任呢,你当哥哥的责任呢,那些你需要用心去守护的人呢???呵,新,你连妹妹都守护不了,你变了,不再是我爱的那个新了,我喜欢你以前的性格,虽然我做不到那么好,那么淡定,我有时也会为你打抱不平,但从前的你都去哪里了,你需要被拯救,而这个人,就是⚜冷雪瞳,
希望,她能把那个我最爱的夏新找回来,蟹蟹😭在这里,我希望作者写故事尽量真实一点,夏新是个大学生,我不希望写得太玄幻,希望更贴近生活,蟹蟹😉本来只准备写几句话,但写着写着就停不下来了,不知不觉就上千字了😂😂😂总之,希望作者能一直写下去,希望这本书越来越好,希望夏新能守护他所要守护的人,希望我的评论能被更多的人看到,希望你们能留下你们的感受,蟹蟹(⁽⁽ଘ爱̌夜̌ଓ⁾⁾)
从《神木挠不尽》穿过来的,感觉一只猫大爷就很萌了,结果到这里一看,好多猫主子啊!真是萌出一脸血啊!好多好多毛球!好想撸!(旋舞精灵)
首先我是第一次发书评,但是给这样一本书献上我的第一次也不亏,本人4年书虫,不算老但也不是小白了所以也是经常书荒。
这本是我看作者另一本书追过来的,不吹不黑,关于这本书前期是真的惊艳到我了,文笔上佳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很细腻,所以我直接中毒了,一口气看了很久,具体多少章不太记得了,总之就是主角遇到白素贞有一段时间的时候,一只到这里为止我称这本书为神作也不为过,但是整本书也是从这里开始了转折,在我看来关于潘玉那一段虽然有些跑题但却是我认为这本书很成功的一个点,可是在主角遇到白素贞以后,好像就开启了龙傲天模板,各种各样的妹子收入后宫,各种装逼打脸,嘴上又说的冠冕堂皇,在我眼中实属一个人渣,我敢说作者如果一只保持主角仅仅与别人暧昧或不说单女主,两三个也是可以接受,但是主角大开后宫真的是让我痛心疾首,后宫虽然看的爽了但需要描写的人物却更多了,很明显后期女主们的性格就是为了主角后宫才有性格,真的感觉很遗憾这样一本好书后期写崩了。
最后总结一下,这一本前期是真的神作,后期虽然开后宫但仍然是一本不错的粮草,如果能够忍受后宫这个毒点的话这一本可以放心食用。
PS:第一次写书评有点乱,以上观点也仅为个人观点,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至于说我没写书就不能评论的智障儿童们,呵呵,不服来辩!(友利奈绪)
真的很好的一本书,有点阅历的人都会喜欢,就是这个书名太low了,书荒的时候很多次和这本书擦肩而过,一看小说名,还有些打一分的,就没有看书的欲望了,要不是有天晚上实在无聊,打开看看,说不定就错过了。本事最大的优点就是人物形象刻画成功,主角配角都有血有肉,不会像现在的网文那般人物脸谱化(笨笨)
太好看了,最强心计,故事环环相扣,叫我爱不释手,有点时间就想看看,就连上个厕所都要看几分钟,仿佛自己就是三小姐,哈哈各个人物都描写的很详细,好像是那个人就站在你面前,就像看电视剧一样!!(刺猬)
QAQ是出自废狗的清姬吗QWQ
日服有枪阶清姬国服什么时候有QAQ我想要QWQ等国服出了圣杯突破之后第一个把清姬升到100级!(梦还在)
能不能不要写特种兵了,每个特种兵都要到城市去执行任务。小说没看,看到简介有特种兵,总裁,警花,校花什么的。就想问问有多少人在看(书荒很烦啊)